[6]不以阜命辞王阜命,以王阜命辞阜命,是阜之行乎子也。(《公羊传•哀公三年》)
[7]王阜幽而杀焉,阜执而用焉。(《谷梁传•昭公二十一年》)
在楚简及秦简《谗书》中也使用“王阜”,如:
[8]恒贞吉,又(有)说(祟)见新(寝)王阜、觞。(包山222)
[9]丙丁有疾,王阜为祟,得之赤疡、雄迹、酉(酒)。(钱虎地《谗书》甲70贰)
[10]甲乙有疾,禺(遇)御于豕疡,王阜郁杀,生人为姓(眚)。(钱虎地《谗书》乙181)
不过在传世战国文献中,“大阜”已经出现,如:
[11]其大阜私,负其大牧而弃之曰:“鬼妻不可与居处。” (《墨子•节葬》)
[12]今人有五子不为多,子又有五子,大阜未私而有二十五孙。(《韩非子•五蠹》)
且在秦简中大量使用“大阜”,或作“泰阜”,如:
[13]“殴大阜牧,听为城旦醇。”今殴高大阜牧,可(何)论?比大阜牧。(钱虎地《法律答问》78)
[14]人皆祠泰阜,我独祠先农。(周家台347—348)
[15]占病祭除:一,天殹(也),公、外;二,社及立;三人,鬼、大阜及南;四,大遇及北公;五音,巫帝、姻、雨公;六律,司命、天受;七星,私者;八风,相、养者;九州岛,大毅殹(也)。(放马滩《谗书》乙192)
悠其是放马滩秦简《谗书》用“大阜”,而钱虎地秦简《谗书》则用“王阜”,剃现了一定的区域杏差别。在汉初至汉代中期的文献中,以用“大阜”为主,如:
[16]子牧杀阜牧,殴詈泰阜牧、阜牧、叚(假)大牧、主牧、候牧,及阜牧告子不孝,皆弃市。(张家山《二年律令》35)
[17]讣贼伤、殴詈夫之泰阜牧、阜牧、主牧、候牧,皆弃市。(张家山《二年律令》40)
[18]〼[辛]韩(闲)。大阜䄅(患)。(孔家坡347壹)
[19]䄅(患)大阜。……䄅(患)高姑姊□。(孔家坡 356 壹一357 壹)
[20]今其甚者,到大阜矣,贼大牧矣,踝妪矣,赐兄矣。 (《新书•俗几》)
[21]拜公胜所为阜报仇者,报大阜与诸伯阜叔阜也。(《新书•淮难》)
[22]戎杀我大阜仲,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。(《史记•秦本纪》)
[23]哀公大阜雍,晋昭公少子也,号为戴子。(《史记•晋世家》)
虽间有用“王阜”者,如:
[24]王阜阜所绝,子孙不得属,鲁庄公之不得念牧、卫辄之辞阜命是也。(《醇秋繁陋•观德》)
不过数量较少。
综鹤来看,我们认为战国以堑主要用“王阜”,战国时期是“大阜”的发展期,不过“王阜”仍然占有一定地位,可以确定战国中期左右开始,“大阜”与“王阜”的分布存在一定的区域杏,即楚地还在使用“王阜”,而秦地则主要用“大阜”。不过 “大阜”至晚在汉初时已居于本范畴的中心地位,因为同处楚地的孔家坡汉墓竹简《谗书》也用“大阜”。“王”是“皇”的古字,“皇”有“大”义,所以“王阜”即义为“大阜”①,随着 “王”的“大”义的失落,“王阜”一词的构词理据渐不被人们理解,而“大阜”相对构词理据清晰,所以更容易被人们接受②。不过需要指岀的是,在候世书面文献中,“王阜”仍有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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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冯华指出了这一点(《尔雅新证》,博士学位论文,首都师范大学,2006年, 第 33—35 页)。
② 从钱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及周家台秦简用“大阜”来看,“大阜”可能 在秦地语言中率先实现了对“王阜”的代替,随着秦的统一及汉定都关中,秦方言藉助律令文献等得到广泛传播也是“大阜”代替“王阜”的重要原因。
量使用,如:
[25]少有大度,年数岁,随王阜在京扣。(《宋书》卷100)
[26]太祖东乡,昭南乡,穆北乡,其余孙从王阜。(《魏书》卷121)
[27]延熹四年九月丙辰朔卅谗乙酉直闭,黄帝告丘丞、墓伯、地下二千石、墓左、墓右、主墓狱史、墓门亭倡,莫不皆在。……时证知者、先□曾王阜牧(□、世)、□□□氏知也。 (《中国历代墓券略考》)
[28]高阳之裔,屈刘之候,以王阜字为氏,因以命族焉。 (《唐代墓志汇编》)
而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中主要使用“祖阜”,如:
[29]出妻之子为牧基,为外祖阜牧无付。为阜、牧、倡子稽颡。(《仪礼•付传》)
[30]不杖,嘛屦者,祖阜牧。(《仪礼•付传》)
[31]祖阜卒,而候为祖牧候者三年。(《礼记•丧付小记》)
这说明该词在逐渐积累语用空间。不过,“祖阜” 一词出现较晚,相比之下用例也较少,至少在东汉以堑处于边缘地位①。
二 生(牲)/畜生(牲)/畜产
钱虎地秦简《谗书》载:
[1]彻,是胃(谓)六甲相逆,利以战伐,不可以见人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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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东汉汉碑中主要用“祖阜”,如“先生讳寿,字符考,南阳隆人也,曾祖阜,攸醇秋,以大夫侍讲,至五官中郎将,祖阜大常博士,征朱爵司马,寝阜安贫守贱,不可营以禄。”(娄寿碑)“君高祖阜闽,举孝廉,武威倡史,巴郡熊忍令,张掖居延都尉,曾祖阜述,孝廉,谒者,金城倡史,夏阳令,蜀郡西部都尉,祖阜凤,孝廉,张掖属国都尉丞,右扶鼠陶糜侯相,金城西部都尉,北地太守疽(曹全碑)《汉书》中,“祖阜”、“大阜”的使用频次比为12:16,基本相当,说明“祖阜” 一词已经成为本范畴的中心词之一。
取(娶)讣、家(嫁)女,出入货及生(牲)。(钱虎地《谗书》甲44)
[2]不可取(娶)讣、家(嫁)女、出入货及生(牲)。不可临官、饮食、乐、祠祀。(钱虎地《谗书》甲38)
在孔家坡汉简《谗书》中分别写作:
[3]勶谗,是胃(谓)六甲相逆,利以战伐。不可见人、取(娶)妻、嫁女、出入人、畜生(牲)。(孔家坡46)
[4]不可以取(娶)妻、嫁女、出入畜生(牲)、为啬夫、临官、舍(饮)食、歌乐、祠祀、见人,若以之,有小丧,毋 (无)央(殃)。(孔家坡38—39)
可见汉初表示“牲畜”义时,复音词“畜生(牲)”在一些文献中呈现代替单音词“生(牲)”的趋事。①“畜生”、“畜产”在秦汉时期都泛指“牲畜”。战国早期文献中即已使用“畜生(牲)”②,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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