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8-30 / 偏男性 / 48 作品 仙侠小说架空小说热血小说 读起来很让人愉悦,节奏不算快,属于厕读(划掉)休闲读物。这时的猫腻还没范二,文笔中透着一股清秀,可惜爽文还是爽文,思想性不足,灌水略多。 当今世界,千穿万穿,唯有马屁不穿。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,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,所以取名为:庆余年--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。年轻的病人,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,重生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,成为未来庆国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。修行无名功诀,踏足京都官场,继承庞大商团……范闲,包裹在他最外面的是一层金光闪闪的纸衣,纸衣下面是非常刺眼使人流泪的芥末,芥末下面是甜得发腻的奶油,奶油下面是苦涩无比的毒药壳,壳的中间却有那么一抹亮光……人都是复杂的, 对于庆国的百姓来说,看到的是他金光闪闪的外衣,对于范闲的敌人来说,看到的却是这层外衣下面辛辣的芥末……
知秋所著的奇幻小说,虽比上亵渎要略逊三分,但依旧是西幻中的佼佼者,有不少在其他网文中少见的思想性,可惜自感娱乐性不足,不适合小白看。 在历史的天空下,不管你爱与不爱都只是其中的尘埃。无论是谁,所能把握的不过也只是自己而已。
烟雨江南的除亵渎、尘缘外又一力作,末日流中少有的精品,作者以完善的设定以及奇诡的笔触描绘出一片废土,可惜结尾迷离,剧情不够紧凑。 末日废土流作品。 核战过后,杀戮开始蔓延到整个世界。人间秩序完全瓦解,弱肉强食成为第一原则。 当欲望失去了枷锁,就没有了向前的路,只能转左,或者向右。 左边是地狱,右边也是地狱。 战争毁灭了一个时代,战争也创造了新的世界。 这是一个因战争而毁灭的世界里的故事,这也应是一个关于创造,关于新生的故事。 烟雨江南以他一贯精致且犀利的笔,为人们描绘了一幅异尘余生的末日景象,以及一群挣扎求生的人们......
我看的第一本小说。总体还是可以。现在不知道在看是是什么感受
颠覆了传统武侠以侠为先的概念,此书充斥着阴谋,背叛与杀戮,可以说是映衬着当今社会。本书文笔人塑剧情都算不错,可惜前期有些拖累,但可当是长夜前的夕阳吧。 什么是坚信,什么是情义,什么是权柄,什么是正确……
血红巅峰之作,背景是夏朝——中国最早的王朝,故事的精彩让人拍案叫绝。 前生执行特别任务,被敌伏击重创,在坚决完成任务的觉悟下拼死一击,引发九鼎之一——Zone 53的秘密研究对象的能量爆发,被不明力量在不明规律下送到了一个奇怪的时代,亲身经历了中国历史上号称神话的终结、历史的开端的大夏朝末期的血雨腥风,见证了大夏朝从极其强盛到突然衰竭的历史变迁,以巫教星宗潜星的身份无奈地看到巫的陨落以及道的兴起,并且和历史上传说中的那些神一样的人物有了各种的纠缠,亲自目睹了历史是如何变为故事,故事成为传说,传说最终演变成了神话,而后又全部消散在了历史之中,仅仅留下只鳞片爪
本书是非常难得的一本传统武侠小说,风格奇诡阴冷,很合这本书的题目,书中一些情节也是意味深长。可惜剧情有时略显粗糙。 一本死人经,半部无道书。 斩尽千人头,啖吞百身骨。
人物生动鲜活,剧情转折有力,加之老猪的一腔热血,唤醒了许多人的青春。只可惜战争描写不专业与烂尾是两大硬伤。 神话般的西川大陆,一代代的热血传奇。帝都,河丘,远京,蓝城,帕伊,特兰,每一座雄伟的城市,都有自己的英雄传说。人类、魔族、远东各族……血与火的交融,刀与剑的碰撞,迷与迷的交织,构成了庞大的史诗般的巨著——紫川。 两百年前的蓝河战场,光明帝国最后的军团在魔族的喧嚣声中崩溃,帝国最后的元帅和皇帝战死。混乱的西川大陆上没有了共同的君主,群雄并起而混战,武力是生存下去的唯一本钱,制霸天下,是一代代强者的梦想。
骁骑校的巅峰之作,时间跨度极大,从军阀混战开始,至文革动乱结束,但也许就是因为时间跨度太大造成前后风格迥异,作者的人物刻画也不算出众,但依旧是一部绝妙的历史小说。 国士无双,亦可以理解为天下大乱,那个近代中华的大时代。此国士并非对是主角的释义,而可以理解为一个时代背景,一个时代的定义,那个充满传奇,犹如一幅波澜壮阔的山水画一样,反应了那个时代的恢弘,也反应了时代的现实,客观刻画了在那个时代一个个可歌可泣的传奇人物。相对于其他网文,这本小说更注重了整体内涵,主角起起落落,而且并没有一统天下的王霸之气和那个志向,对于作者刻意减去主角光环,给读者的第一个感觉可能就会是憋屈,没错,就是憋屈,通篇下来,先扬后抑,一反常态,随着主角一样,一腔热血终究是随波逐流,正如作者说的,主角就是一棵墙头草,一个投机家,而且没有志气,可是其中内涵呢,主角的信仰,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,他确实一直是这样的。你可以把他当做一个导游,穿梭在那个浩荡的时空中,体会历史的本真,从抗战结束后起,基本上你看不出到底谁是主角了,这或许是败笔?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点睛之笔。伟人说过,人间正道是沧桑,这本书无疑诠释了这句话的内涵,沧桑。一本不可不看的网文,或者说这已经不仅是一般的快餐一样的网文了,这才是作品,这才是文学。
又名隋乱,酒徒所著历史巨作,笔锋稳健,又不失热血,人塑亦极为成功。或在历史方面的解析较为主观,缺乏冷静,但瑕不掩瑜,此书无疑是历史小说中的凤毛麟角的存在(。。。)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,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,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。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,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,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(徐茂功),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。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,后因得罪突厥贵族,于是回归中原,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,遂得赏识,于是成名,故事由此展开…… 我想,五千年浩瀚历史中,重重天威下,总有一两个男人站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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